全民健康保險降膽固醇藥物給付新規定已於民國115年9月1日生效。
這次調整的重要觀念是:評估高血脂不能只看膽固醇是否超過某個固定數字,而要依 LDL-C、心血管疾病史、糖尿病、慢性腎臟病及其他危險因子,綜合判斷心血管風險。
不同風險族群,需要控制的 LDL-C 目標也不同。
哪些人特別需要接受評估?
1. 曾有心臟、腦血管或周邊動脈疾病
包括曾有:
- 心肌梗塞或急性冠心症
- 心導管介入治療或冠狀動脈繞道手術
- 缺血性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
- 周邊動脈疾病
- 血管影像發現明顯動脈狹窄
這些患者屬於較高風險族群,即使膽固醇沒有非常高,也可能需要更積極控制。
2. 糖尿病或慢性腎臟病患者
糖尿病及慢性腎臟病都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,因此應定期接受血脂檢查,並由醫師評估適合的控制目標。
3. LDL-C 達 190 mg/dL 以上
LDL-C 明顯升高者需要特別注意,也應評估是否可能有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。
如果本人或家族成員曾較年輕就發生冠心病,或家族中有嚴重高膽固醇血症,更建議進一步評估。
4. 具有心血管危險因子
常見危險因子包括:
- 高血壓
- 男性 45 歲以上、女性 55 歲以上
- 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
- HDL-C 偏低
- 抽菸
- 代謝症候群
即使沒有心血管疾病,也應依危險因子的多寡及整體健康狀況,評估適合的 LDL-C 控制目標。
不同風險族群,LDL-C 目標不同
依新制規定,主要 LDL-C 目標為:
| 心血管風險 | LDL-C 控制目標 |
|---|---|
| 極高風險 | < 55 mg/dL |
| 非常高風險 | < 70 mg/dL |
| 高風險 | < 100 mg/dL |
| 中風險 | < 115 mg/dL |
| 低風險 | < 130 mg/dL |
| 無心血管危險因子 | < 160 mg/dL |
這些數值仍須搭配疾病史、檢驗結果及醫師判斷,不能只依單次抽血數字自行決定是否需要用藥。
膽固醇超過目標,就一定要吃藥嗎?
不一定。
高風險以上族群可能需要在生活型態調整的同時接受藥物治療;中、低風險族群通常會先進行 3~6 個月的飲食、運動、體重及其他危險因子管理,再依追蹤結果決定是否需要藥物。
已經服用降血脂藥物者,也不要因為新制上路自行停藥或換藥,應由醫師依目前治療效果及個人風險評估。
健檢發現膽固醇異常,該怎麼辦?
完整血脂檢查通常包括:
總膽固醇、LDL-C、HDL-C、三酸甘油脂。
醫師也會依個人情況評估血壓、血糖、腎功能、體重、腰圍、抽菸及生活型態等因素。
如果近期健康檢查發現膽固醇異常,或本身有糖尿病、慢性腎臟病、心血管疾病或多項危險因子,建議攜帶健檢或抽血報告接受進一步評估。
大安醫療體系|血脂與心血管風險評估
大安醫療體系提供慢性病、血脂及心血管風險評估與追蹤。
高血脂治療不只是看膽固醇高不高,更重要的是了解自己屬於哪一個心血管風險族群,以及適合的 LDL-C 控制目標。
本文依民國115年9月1日生效之全民健保降膽固醇藥物給付規定整理,提供一般衛教參考。實際是否符合健保給付、是否需要用藥及個人控制目標,仍須由醫師依病史與檢查結果判定。